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人力
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
(试行)》 《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地市委网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中)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时代西藏网信工作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8〕19号)、《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藏人社发〔2018〕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藏网信工作特点和实际,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2.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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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西藏自治区网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pdf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