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关于乡村振兴专干参加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考试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加分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方案〉的通知》(藏委厅明发电〔2019〕25号)关于“乡村振兴专干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后,符合公招政策条件、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每有1个优秀等次的加3分、每有1个称职等次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15分”的规定,现将《那曲市乡村振兴专干参加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考试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加分情况》(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那曲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反映。
联系电话:0896—3821117
附件:那曲市乡村振兴专干参加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考试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加分情况
中共那曲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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