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一些自媒体宣传烟台新出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可办转职工社保”政策。此信息有误导性,系谣传。烟台市社保中心特此澄清说明,并提醒市民此类消息多为社保挂靠公司的宣传,该行为系违法操作,市民不可相信,以防上当受骗。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职工社会保险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所谓“职工社会保险”是指参保人员有稳定工作,也就是单位给缴的社会保险;而相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是指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业主、从事自由职业者的人员,或者暂时没有固定单位的人员可以选择的参保方式。
两者所缴纳的都是国家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只是缴纳方式有所不同。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需要依法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个险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只缴纳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要比企业低一些,目前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承担16%、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国家统筹部分12%,个人账户部分8%,相比较灵活就业缴费要低4个百分点。在参保年限和参保人员年龄等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只要缴费基数相同,两者退休养老金待遇没有差别。
“灵活就业转职工社保”可以吗?
可以正常办理。
灵活就业转职工社保,市民只需在相关单位工作就业,单位给其缴纳社会保险即可完成,不需要委托他人办理。我市并没有出台过类似“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为职工社保”的单独政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中介公司宣传“交费就可以,没有真实劳动关系挂靠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请广大市民朋友要谨防受骗上当。
(编辑:曲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