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和经验体会
过去的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新提高,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这五年,我们共召开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44次、主任会议107次。坚持重质量、重实效,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72件次,其中新制定21件、修改45件次、废止6件。适应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报请自治区党委及时调整完善五年立法规划,实际完成立法项目是原定五年立法规划的1.7倍。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5件次。坚持重实际、重调研,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144项,提出审议意见296条。检查46件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较上一个五年增长40%,提出整改意见158条。作出决议决定74件。组织专题调研58次、专题询问6次、满意度测评3次,提出意见建议307条。坚持重基层、重服务,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常委会主任与基层人大代表座谈12次,开展全区五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履职学习和专题培训43次,参训人员2922人次。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759人次。新时代人大制度在西藏不断完善发展、充满生机活力,人大工作实践创新取得丰硕成果。
2022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西藏调研时,专门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对自治区人大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纲铸魂,忠诚扞卫“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我们坚决把扞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西藏人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入脑入心,转化为人大高质量履职的具体实践。五年来,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3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9次,举办“西藏人大讲堂”21期。
(二)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建设。九届、十届自治区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6个文件,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批准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及重大立法项目等,对人大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建立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明确23项重大报告事项清单和程序。五年来,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450多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有序推进人大选举任免。贯彻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扎实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和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修正选举法实施细则,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全区共选举产生四级人大代表42153名,增加县乡人大代表名额近6500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代表的广泛性得到充分体现,巩固扩大了基层民主基础。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指导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各环节工作,各族公民广泛参与选举过程,选举结果彰显人民意志,生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选举和任免我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5人次,确保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圆满实现。
二、坚定站在法治斗争第一线,不断夯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治根基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法治思维和斗争精神有机衔接、法治方式和斗争本领有机融合,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履行人大职责。
(一)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用法治手段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持中央对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的定性不动摇,坚持中央对达赖集团的斗争方针不动摇,旗帜鲜明同西方反华势力作坚决斗争,依法严厉打击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制定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修订无线电管理条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明确严厉打击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论,建设清朗网络空间,巩固网络安全屏障。立足反分裂、反渗透、反蚕食斗争需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我区出入境管理工作。
(二)着眼平安西藏建设,用法治力量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平安建设条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听取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同时开展调研,促进联合打击违法犯罪,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常委会领导深入地市、寺庙、联系点和边境一线蹲点督导维稳工作,宣讲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承办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探讨交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经验新做法。组织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专题调研,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督导,助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开展“七五”普法专项调研,制定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用法治方式有效开展涉藏国际斗争。及时发表《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美国国会通过“2020年西藏政策支持法案”的声明》,有力回击其在涉藏问题上对我进行的歪曲抹黑和无端指责,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深化对外交往,接待来自美国、波罗的海三国、塞尔维亚、尼泊尔等5批外国议会代表团,不断丰富“请进来”内涵。用好“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品牌,组派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6批38人次、组织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团7批40人次访问20个国家和欧洲议会等,认真接待海外华人华侨、澳门同胞等团体赴藏参观,配合开展“幸福新西藏、发展新画卷”云访问外事活动,广泛宣介社会主义新西藏取得的巨大成就。
三、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全面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围绕“四件大事”开展地方立法。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立法形式一体两翼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地。牢记领袖嘱托、胸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构筑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安全屏障,制定出台并深入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填补了该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立法走在全国省区市前列,更好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转变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尊崇宪法法律权威,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修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宪法宣誓187人次,开展宪法宣誓制度的执法检查,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规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4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10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规定,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先后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864件次、规范性文件279件次,及时修正、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探索有效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要原则明确写入地方性法规条文中。持续健全立法机制,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立法项目,成立常委会领导牵头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专班,有效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增强整体合力,提高立法质效。坚持推进开门立法,首次在区外召开立法项目专家咨询论证会,建立重大法规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机制,创造西藏地方立法史上高规格、高层次、高质量咨询论证的新纪录。
(四)聚焦“四件大事”,探索建立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法规体系。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全面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平安建设条例等法规中,专章规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内容,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基础。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中小企业发展、预算审查监督等条例,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加强自治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修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16件地方性法规,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为核心,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开展雅江流域4市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立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运用法律武器确保西藏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截至目前,我区现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25件,在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中占比达到20%。紧紧围绕“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主题,以法条形式规范边境地区建设和发展工作,正在修订边境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有力促进边疆发展、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
(五)聚焦增进人民福祉,保障人民发展权利。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教育督导条例、消防条例、种子法实施办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办法、药品管理条例,修正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时制定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修订动物防疫条例,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
围绕中心大局、突出社会关切,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有效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围绕计划预算执行和落实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开展监督,助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定期分析经济形势,跟踪监督经济运行。专题调研民营经济,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及中央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建立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预算执行实时监督效果初步显现。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听取审议近三年财政农业农村资金分配和使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报告。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连续5年分别听取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报告和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二)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助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连续3年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专项报告,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青稞增产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草原畜牧业和农牧业现代化等专题调研,常委会领导定点包县负责督导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围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开展教师法及其实施办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农牧区学前教育、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围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开展农牧区药品供应保障专题调研,连续3年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及跟踪检查。2022年,我区疫情发生后,常委会各位同志分赴七地市、深入乡镇和街道,包保督导疫情防控,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主动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用心用情用力为民解困,共同守护人民安全和身体健康。围绕美丽西藏建设,持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上下联动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草原、森林、矿产资源保护管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十三五”时期防沙治沙工作等报告,开展林长制推行、“两江四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造林绿化、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等专题调研,助力推动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围绕民生福祉,开展就业促进法及其实施办法、工会法及其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农牧民增收、就业创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境小康村建设等专题报告,以边境建设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非公经济发展等为重点内容组织专题询问,支持和促进政府各相关部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办好民生实事。
(三)围绕公平正义和司法改革开展监督,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标法律法规规定,督促落实法定职责,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实施办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询问,听取审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开展关于法院加强刑事审判、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等专项调研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执行难”、公益诉讼检察、民事审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专项调研,支持和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开展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平正义专项调研,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确保在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一)完善“双联系”制度,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的联系更加紧密。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直接联系代表646人次,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召开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参与座谈243人次,围绕“六稳”“六保”、“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脱贫攻坚、农牧民增收、非公经济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重点工作,收集意见建议369条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健全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办法,支持和鼓励各级代表广泛深入联系和接待选民,倾听群众心声,帮助解决问题。
(二)拓展内容形式,闭会期间活动更加丰富。召开地(市)县(区)人大主任培训会暨人大代表工作推进会,积极推进全区772个“人大代表之家”平台建设,村(居)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活动室基本实现全覆盖。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国家机关组织的会议和活动240人次。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广泛参与立法项目征集、法规征求意见、监督项目选题、执法检查等工作,推进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向纵深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深化。
(三)着眼议案高质量,建议办理更具实效。建成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办理、沟通、答复、反馈、查询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指导,坚持议案办理过程与结果并重,连续4年对确定的31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对本届人大前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实现代表建议沟通率100%、办复率100%,代表的呼声事事有回音,群众的期盼件件有着落。
(四)完善制度体系,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建立健全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体系,提高无固定收入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补贴,保障代表更好履职尽责。完善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编印《人大代表履职手册》7.5万本,通过线上线下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代表培训,联合全国人大机关、有关省区市和自治区党委党校举办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班,实现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
六、深刻把握“四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人大党的各项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努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修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优化会议程序和内容,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健全完善人大机关党的组织体系,设立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用人导向。加强工作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和修改常委会及机关规章制度93项,工作效能有了新提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深入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锤炼优良作风和过硬本领。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用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西藏人大故事。加强人大理论研究,组织完成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人大立法工作研究课题,推动民族宗教领域法规制度建设研究成果应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稳步推进,强化重点工作各级人大协同联动,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全面提升。
过去五年,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五年;是全面体现党的意志和主张、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的五年;是全面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四个创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五年;是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健全完善各族人民当家作主机制的五年;是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人大整体水平显着提升的五年。
五年人大工作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的认识,这就是,做好新时代西藏人大工作,要做到“六个必须始终坚持”:
必须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有效推动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化、具体化,才能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才能把各国家机关协调统一起来,才能把各族各界各方面有效组织起来。
必须始终坚持西藏工作的“纲”和“魂”。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是西藏工作的“纲”和“魂”。十届自治区党委将“四件大事”“四个确保”项目化、载体化、清单化,创造性提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首要任务、重要任务、内在要求和战略任务。只有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明确的中心任务,全面建立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机制,依法履职尽责,才能从政治上、全局上抓住人大工作的关键要害,才能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坚定不移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好落实好。
必须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西藏工作的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只有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边疆民族地区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首要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地方法治建设,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进一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才能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才能夯实国家安全屏障的钢铁长城,才能凝聚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必须始终坚持站在法治斗争第一线。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安全屏障,是抵御美国等西方反华势力遏制分化中国图谋的前沿阵地,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重点地区。面对西藏工作“五期叠加”新的阶段性特征,只有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永葆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关键时刻敢于亮剑、主动作为,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才能充分彰显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才能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必须始终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只有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打通全过程人民民主链条,让各族群众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才能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才能凝聚最广泛的智慧和共识。
必须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和守正创新。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方法论。五年来,我们坚持以系统观念观大势看问题,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持以守正创新统领干事创业,建立健全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与政协的立法协商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立法项目人大政府领导双组长负责制,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等改革,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综合运用各项法定职能,打好组合拳,多措并举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各项职能、各项工作只有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才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才能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离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还有差距:立法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立法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的力度和实效需要进一步加大;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2023年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西藏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对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新任务。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吹响了奋力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谱写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西藏篇章的奋进号角。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我们建议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之以恒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工作安排,统筹谋划、专题部署、扎实推进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藏稳藏兴藏效能。
(二)持之以恒在推进法治西藏建设上下功夫。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研究编制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扬斗争精神,及时制定国家安全法实施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修订边境管理条例。切实担负起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藏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八五”普法专项检查,以创新的举措、丰富的载体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质。
(三)持之以恒在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上下功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各项安排部署,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以健全完善“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地方法规体系为目标,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加快民生、生态、科技等方面的立法步伐。坚持以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方面法律法规和具体落实为重点,围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人大监督。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召开条例实施周年座谈会。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推进司法公正。
(四)持之以恒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下功夫。不断扩大人民有序参与人大立法、监督的渠道,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统筹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接待选民等活动,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之家和村(居)代表活动联络室(站)作用,丰富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新任代表学习培训。
(五)持之以恒在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上下功夫。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各委员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开展主题教育。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主动对标“八个必须”“八个抓落实”“六个表率”,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业务指导,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联系,指导各级人大开展工作。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和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
(编辑:阿旺旦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