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委网信办专题学习《西藏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
2月3日,市委网信办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西藏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
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并从《条例》出台的立法背景、现实意义,分析了当前网络空间安全领域的严峻形势。
会议指出,立足西藏网络安全工作的实际,聚焦网络信息安全和解决网络信息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2022年12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积累的许多有效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制规范,明确了有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使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和行为自觉。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为网信部门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会议要求,作为职能部门,网信系统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加强《条例》学习贯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个人、家庭、组织在网络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从个人层面,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条例》各项规定,慎重管理个人信息,严守国家秘密,规范上网行为,积极构建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从家庭层面,要以身作则,引导亲朋好友文明上网、安全用网,做到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网络安全;从组织层面,要通过学习,掌握和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并用以指导工作,不断提高网信工作者的责任担当和工作能力,切实提升管网治网用网水平,打造过硬网信队伍。
市委网信办干部 李建华:作为一名网信干部,我们的工作与群众息息相关,我们将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当好“雷达兵”、站好“忠诚哨”,为网民群众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市委网信办干部 丹增强白:作为网信战线的一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网信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钻研吃透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网水平;要依法用权,创造性开展工作。
市委网信办干部 陈昕: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根据《条例》明确的权责义务,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用网络的方式凝聚正能量、吹起集结号,唱响时代主旋律。
(编辑:旦增尼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