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三级联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研讨
1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体学习(扩大)会。会议围绕“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主题,采取自治区、市(地)、县三级税务机关视频联动的方式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研讨。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刚和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边巴扎西作交流发言,自治区税务局机关代表尹祥光、赵杰,昌都市税务局代表小尼次、阿里地区税务局代表平措,洛扎县税务局代表尼玛玉珍、申扎县税务局代表高峰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新旧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诞生记、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等内容。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讲话精神、习近平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讲话精神、习近平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讲话精神、《关于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等通知精神。围绕“如何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系统总结已取得的成绩进展、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不足,更好展现上下同欲、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专题,组织开展了学习研讨。
会议强调,全区税务系统要把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抓好贯彻落实的动力,在临近年底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围绕中心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抓好全年税收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一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增强政治自觉,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以及税务总局党委、自治区党委决策和局党委工作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重托。二要全面系统学习领会。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既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结合实际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点放在党中央提出的“九个深刻领会”“七个聚焦”上,运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入脑入心。三要全面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西藏税收工作实际,深入研究“以税收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路径,认真谋划推进西藏税收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和措施,搞清楚问题是什么、症结在哪里,拿出破解发展难题的实招硬招,以实际行动把西藏税收高质量发展向前推进,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在深处、用在实处。
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主会场会议,昌都市税务局、阿里地区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洛扎县税务局、申扎县税务局全体干部参加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