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2022年3月31日)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自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工作以来,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网信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审批工作。现将西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截至2022年3月31日,经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14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5个、应用程序4个、公众账号27个,共计36个服务项。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编辑:谭露婷)